09月03日
2018年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18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至30日在成都举行。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84人,候补省委委员17人。省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也列席会议。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彭清华作了讲话。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听取和讨论了彭清华代表省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彭清华就两个《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方面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省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全会强调,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纲领、旗帜和灵魂,深刻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执政之问”,为解决当代中国前途命运问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四川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大理论体系,根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四川的生动实践,聚焦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时代课题,为治蜀兴川标注了时代方位、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谋划、指明了方向路径、描绘了美好蓝图。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蜀兴川最明确、全面、精准的定位,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改革发展量身定做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四川篇”,是指导治蜀兴川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站在了新的起点上”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历史方位,紧扣新时代新的实践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围绕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形成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围绕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活力,推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打造发展环境新优势;围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五个着力”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全面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繁荣发展、现代治理能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产业体系不优、市场机制不活、协调发展不足、开放程度不深等问题,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第一要务,大力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要做强“主干”,支持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要发展“多支”,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推动环成都经济圈、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竞相发展,形成四川区域发展多个支点支撑的局面。要大力促进“五区协同”发展,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发展;推动成都与环成都经济圈协同发展;推动“三州”与内地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内各市(州)之间协同发展。要完善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和体制机制,把经济区和城市群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万亿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领导体制和区域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区域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利益分享机制,打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共同体。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开展创新创造”“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根本动力,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部署落实,推动农业农村、国资国企、行政管理体制、电力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完成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做大做强人才智力支撑。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格局”“努力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的前列”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开放格局,大力实施全面开放合作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突出南向、提升东向、深化西向、扩大北向,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要强力推进以立体交通为重点的开放大通道建设,统筹实施综合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民用航空强枢纽、铁路发展提速度、公路网络上档次、内河航运扩能力,重点推进进出川高速铁路大通道和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陆海互济、东西畅达、南北贯通的“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和对外经济走廊。要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推进国别合作园区建设,务实办好重大展会活动,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擦亮”“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扎实抓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合力攻坚,着力抓好彝区脱贫攻坚综合帮扶,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价值取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写好”“让四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生态重任,持续用力推进美丽四川建设。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规模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实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五大行动”,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推进依法治理”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法治保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壮大新时代四川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藏区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彝区禁毒防艾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等各方面风险,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全会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政治保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决不让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四川有任何市场。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坚强政治定力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进一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要持续深入加强政德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好体检、休假等制度,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创造性。全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宣讲,继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切实抓好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担当担责、苦干实干,清正廉洁、作好表率,充分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把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发展作出的总体擘画一步一步变为现实,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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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03日
2018年
中国共产党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2018年7月19日中国共产党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至19日在绵阳召开。出席全会的有,市委委员54人,候补市委委员10人。市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在绵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也列席会议。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刘超作了讲话。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听取和讨论了刘超代表市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决定》和《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新时代推进绵阳发展作出战略谋划。刘超就两个《决定》若干重大问题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市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国科技城建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方面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市呈现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全会强调,党的十九大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描绘了新时代的宏伟蓝图,树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破浪前进的新航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执政之问”,为解决当代中国前途命运问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纲领、旗帜和灵魂,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四川“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蜀兴川最明确、全面、精确的定位,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改革发展量身定做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四川篇”,为新时代推进绵阳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科技城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明确要求“蹚出一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子”,对中国科技城寄予殷切期望。全会强调,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十个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创造性提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鲜明确立了新时代四川发展的主攻方向,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战略举措,是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迈步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展现新作为的再动员再部署,为新时代推进绵阳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中国科技城超常发展指明了方向。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目标导向,加快推动绵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治蜀兴川新要求在绵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会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绵阳要朝着加快建设创新活跃、经济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兴盛、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奋斗目标坚定前行。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结合绵阳实际,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要把握好四个时间节点:到2020年建市三十五周年,要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四川经济副中心和西部经济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科技城超常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到2025年建市四十周年,要推动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率先建成四川经济副中心;到2035年建市五十周年,要基本实现中国科技城建设国家战略目标,基本建成西部现代化强市;到本世纪中叶,要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科技城,全面建成西部现代化强市,基本实现全市人民共同富裕。全会指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六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突出着力推进中国科技城建设实现新突破、着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体系、着力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着力建设西部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着力推进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的“五个主攻方向”。全会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发展,聚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创新,以超常的举措,着力培育创新主体、营造创新生态、激发创新活力、壮大创新产业,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园区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强力推进中国科技城实现超常发展,加快把中国科技城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试验田、军民融合创新的排头兵和西部地区发展的增长极。全会指出,要坚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到实体经济上,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绵阳特色产业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城镇体系,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经济总量大、质量效益佳、产业结构优、创新能力强、开放水平高、市场活力足、协调发展好、辐射带动广的四川经济副中心和西部经济强市。全会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要加快建设法治绵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绵阳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会指出,要大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繁荣发展绵州文化,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西部文化强市。全会指出,要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绵阳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会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让绵州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全会指出,干好绵阳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全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决定递补七届市委候补委员冯雪莲、周福兰为七届市委委员。庄天慧、赵飚因工作变动已调离绵阳,全会决定批准其辞去七届市委委员职务;李敦锋因工作变动已调离绵阳,全会决定批准其辞去七届市委候补委员职务。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扎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两个《决定》作为新时代推进绵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切实推动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把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切实用好解放思想的重要法宝,大力弘扬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始终秉持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时刻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顽强拼搏、奋勇担当,全力以赴推动市委全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重整行装再出发、艰苦奋斗再创业,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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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03日
2018年
中共三台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举行中国共产党三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共三台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举行中国共产党三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2018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三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三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7月30日至31日在三台召开。出席全会的有,县委委员45人,候补县委委员5人。县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也列席会议。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马辉作了讲话。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听取和讨论了马辉代表县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三台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高质量超常规发展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的决定》。马辉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县委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丰富完善并坚定不移推进“11331”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方面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中国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执政之问”,为解决当代中国前途命运问题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四川“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蜀兴川最明确、全面、精准的定位,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改革发展量身定做的“定盘星”,为治蜀兴川标注了时代方位、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战略规划、指明了方向路径、描绘了美好蓝图,是一个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全会强调,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省情认识、把握阶段特征,结合新的实践要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10个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创造性提出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鲜明确立了新时代四川发展主攻方向,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治蜀兴川战略举措。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时代大势和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找准绵阳发展历史方位,确定了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奋斗目标和战略谋划,特别是在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中以全新的视野和战略的眼光谋划提出了三台作为绵阳南翼骨干支撑的时代定位和战略方向,为三台未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带来了崭新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全会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增强学习对标看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会指出,面对责任重、机遇多、挑战大的发展形势,三台要深化拓展发展战略谋划,坚定不移实施“11331”发展战略,始终把牢“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总目标,坚定走好“开放创新、三产融合、五路共进、全域振兴”主路径,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民生福祉体系,聚力攻坚产业发展大会战、脱贫攻坚大会战、城乡提升大会战,着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强保障,努力实现高质量超常规发展。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战略安排,结合三台实际,将2018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为四个阶段作出目标安排:到2020年,三产融合发展架构基本形成,深度参与川渝合作迈出坚实步伐,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重大项目全面启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5年, 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取得重大成果,在绵阳“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南翼骨干支撑作用有效提升;到2035年,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全面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县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享有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全会指出,要肩负绵阳南翼发展骨干支撑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大县要有大担当、大县要有大作为”的政治责任,加快建设经济总量大、质量效益佳、产业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深、市场活力足、协调发展好、辐射带动强的绵阳南翼发展骨干支撑。要坚定不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拓展中路50万人口、50平方公里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推动北路平坝河谷区率先突破,重点发展东路乡村振兴试验区,持续深化南路丘区脱贫攻坚示范区建设,整合提升西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示范区,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机制,加快构建“五路共进、全域振兴”发展新格局。全会指出,要高举“产业立县、工业强县”旗帜,立足资源优势推进特色工业发展,集中力量培育大健康食品医药、高端装备及新型材料制造和鞋服纺织“2+1”工业主导产业;聚焦“三链同构”释放大农业聚合效应,持续完善麦冬、藤椒、生猪和优质粮油、蔬菜“3+2”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服务业跨界融合,加快构建以现代智慧物流为核心、特色文化旅游和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的“1+2”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建立三产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全会指出,要强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协作共兴,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区域性横向经济联合网络;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园区高速发展,持续深化园区综合改革,增强园区投融资能力,持续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全面对接成都平原经济区、成渝城市群、川渝合作示范区等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人文深度交流,建立人才资源对接平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加快建设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交通为重点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枢纽交通大格局,完善县域交通网络体系,形成县域内高速公路“两纵三横”、国省干线“三纵四横”的公路主骨架网络,统筹推进信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全会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好“脱贫攻坚大会战”,全面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持续释放乡村振兴无限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会指出,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投融资体系,深化政银企合作,有效激活民间资本,深化招商引资机制改革,推进投资促进提质增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全会指出,要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全面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会指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三台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决定递补十三届县委候补委员陈昆、陈辉为十三届县委委员,决定批准侍玉强、叶志辞去十三届县委委员职务,决定批准魏勇辞去十三届县委候补委员职务。全会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方位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全力以赴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树立追赶跨越的雄心壮志,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保持团结拼搏的战斗精神,坚守清正为民的原则底线,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为指导,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奋力前行,全面夺取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和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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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2日
2018年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二、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三、会议活动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公务出差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五、临时出国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六、公务用车改革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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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2日
2018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着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着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全会认为,开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全会强调,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全党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既要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针对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又要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会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要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全会提出,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国,要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中央加强宏观事务管理,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管理好本地区事务,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保障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改革,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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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2日
2018年
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根本遵循
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的根本遵循一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四川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来川视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四川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既是对全省上下的深切关怀和巨大鞭策,更为做好新形势下四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务必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奋力开创四川各项事业新局面。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一年来,全省上下牢记总书记嘱托,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创新创造,以“绣花”功夫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这次来川视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并着眼党和国家全局,对我省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重要要求,体现了对四川工作的高度关切与殷切期望。对此,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咬定工作目标,落地落实落细,加快转化为推动我省改革发展、阔步前行的强大动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提高站位、锁定方位,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着力重点。从全局来讲,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我省各项工作,必须毫不动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新思想统揽治蜀兴川新实践。对四川而言,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各项工作,还必须立足、结合四川实际,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四川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既有全局性又有针对性,尤其是对四川提出的总体要求和针对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指向十分明确,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工作的总纲。全省上下务必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重要要求,参悟透、领会好,多调研、摸实情,盯住抓、抓到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要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都不能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要求,加快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在万象更新、生机勃发的春光里,让我们行动起来,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转化在具体行动上,转化为实际成效,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原载2018年2月22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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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2日
2018年
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到全过程各方面
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到全过程各方面三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四川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来川视察指导,对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重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把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持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这一重大判断进一步明确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进而作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我省是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在全国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着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务必继续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好产业体系不优、市场机制不活、协调发展不足、开放程度不深等问题,在全省加快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创新活力旺盛、区域布局协调、城乡发展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发展新格局。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转型才能更好发展,后发也要高点起步”,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使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有力推动我省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动力转换步伐加快。“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我们要更加专心专注,不折不扣将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咬定发展目标,找准工作抓手,明确着力重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我省而言,要狠下功夫夯实实体经济、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增强改革动力。通过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四项重点工程”建设,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发展水平高、产业体系优、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深、市场机制活、协调发展好的经济强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保持定力,多出实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原载于2018年2月24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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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1日
2017年
十九大报告
十九大报告(全文)    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同志们:现在,我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全党同志一定要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党中央召开七次全会,分别就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定“十三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部署。五年来,我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二五”规划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端正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高铁、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一万二千亿斤。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点二个百分点,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效显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南海岛礁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推出一千五百多项改革举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明显增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的理论创新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艺创作持续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文化自信得到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一千三百万人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积极推进。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着眼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力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召开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恢复和发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人民军队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治理。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新格局,人民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实现革命性重塑。加强练兵备战,有效遂行海上维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国际维和、亚丁湾护航、人道主义救援等重大任务,武器装备加快发展,军事斗争准备取得重大进展。人民军队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坚定步伐。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加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妥善应对台湾局势变化,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有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全方位外交布局深入展开。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为我国发展营造了良好外部条件。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举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亚信峰会。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贡献。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推动全党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五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五年来,我们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五年来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更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我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广大侨胞,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志们!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发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从那时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一百年前,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先进分子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真理中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在近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剧烈运动中,在中国人民反抗封建统治和外来侵略的激烈斗争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过程中,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就有了主心骨,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世界上伟大的民族。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黑暗境地,中国人民经历了战乱频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深重苦难。为了民族复兴,无数仁人志士不屈不挠、前仆后继,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尝试,但终究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找到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进行了二十八年浴血奋战,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勇于改革开放,让党和人民事业始终充满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破除阻碍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一切思想和体制障碍,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九十六年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党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敢于面对曲折,勇于修正错误,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同志们!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创新时代潮流,坚决破除一切顽瘴痼疾;更加自觉地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更加自觉地防范各种风险,坚决战胜一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挑战。全党要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这个伟大工程就是我们党正在深入推进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推进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工程,要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来进行,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我们要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选择,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以党的坚强领导和顽强奋斗,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不断奋进,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时代课题,这就是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并且要根据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以利于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全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四)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九)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十一)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支撑。必须全面贯彻党领导人民军队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确立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更加注重聚焦实战,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体系建设,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十二)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和文化往来,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上十四条,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同志们!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只要我们善于聆听时代声音,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一定能够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实现。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党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三十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按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志们!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我们要坚忍不拔、锲而不舍,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五、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五)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六)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志们!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当好人民公仆。(二)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三)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五)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七、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要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五)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同志们!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既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者和践行者,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八、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二)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七)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同志们!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九、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一)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四)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十、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国防和军队建设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国家安全环境的深刻变化,面对强国强军的时代要求,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建设强大的现代化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打造坚强高效的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作战体系,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全面推进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力争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永葆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继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官职业化制度、文职人员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树立科技是核心战斗力的思想,推进重大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加强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设创新型人民军队。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军队是要准备打仗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扎实做好各战略方向军事斗争准备,统筹推进传统安全领域和新型安全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发展新型作战力量和保障力量,开展实战化军事训练,加强军事力量运用,加快军事智能化发展,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有效塑造态势、管控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边海空防。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化武警部队改革,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同志们!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我们要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十一、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香港、澳门发展同内地发展紧密相连。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我们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坚决反对。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同志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国人共同的梦想。我们坚信,只要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顺应历史大势、共担民族大义,把民族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十二、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希望,也充满挑战。我们不能因现实复杂而放弃梦想,不能因理想遥远而放弃追求。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中国决不会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也决不放弃自己的正当权益,任何人不要幻想让中国吞下损害自身利益的苦果。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发展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中国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加强同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人大、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同志们!世界命运握在各国人民手中,人类前途系于各国人民的抉择。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十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七)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八)全面增强执政本领。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增强学习本领,在全党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同志们!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只要我们党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一定能够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同志们!中华民族是历经磨难、不屈不挠的伟大民族,中国人民是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人民,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伟大政党。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全党一定要保持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全党一定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全党要关心和爱护青年,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站立在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十三亿多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时代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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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1日
2017年
十九届一中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4人,候补中央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习近平同志主持会议并在当选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作了重要讲话。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如下:一、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丁薛祥习近平王晨王沪宁刘鹤许其亮孙春兰(女)李希李强李克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汪洋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声琨黄坤明韩正蔡奇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四、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丁薛祥杨晓渡陈希郭声琨黄坤明尤权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主席习近平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委员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赵乐际副书记杨晓渡张升民刘金国杨晓超李书磊徐令义肖培陈小江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鸿津白少康刘金国李书磊杨晓超杨晓渡肖培邹加怡(女)张升民张春生陈小江陈超英赵乐际侯凯姜信治骆源徐令义凌激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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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9日
2017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一)改组;(二)解散。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三编附则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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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9日
2017年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第四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第五条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第六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第七条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八条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九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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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9日
2017年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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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09日
2017年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召开座谈会;(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十一)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8月3日起施行。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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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31日
2017年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共四川省委书记 王东明(2017年5月23日) 同志们: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奋力开启我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再立新功,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而努力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往开来、励精图治,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阔步前进,书写了彪炳史册的恢弘篇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到实处。事业总是在接续奋斗中不断发展的,经过一代又一代人艰苦努力,四川正大踏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继续前进开创未来的新长征。我们必须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朝着既定目标奋勇前行,不断开创治蜀兴川事业发展新局面。一、砥砺奋进拼搏实干的五年历程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四川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专注发展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四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过去五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省情实际,明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工作主题,提出多点多极支撑、“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三大发展战略”,确立“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奋斗目标,召开省委全会分别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和灾区重建发展、脱贫攻坚、制定“十三五”规划、全面创新改革、j绿色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作出决定,形成治蜀兴川总体工作布局,这是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四川的具体化,已经转化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实际行动。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全省呈现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经济实力迈上新的台阶,经济总量达到3.26万亿元,跃升至全国第六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4万亿元,增加1万亿元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300亿元、公共财政支出超过8000亿元,均增长70%以上;各项存款余额6.5万亿元,增加3万亿元。多点多极竞相发展态势总体形成,成都平原经济区经济总量超过2万亿元,川南、川东北经济区经济总量均超过5000亿元,天府新区发展势头强劲,经济总量过千亿元的市(州)达15个、增加8个,过百亿元的县(市、区)达112个、增加38个。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四大城市群”建设、“百万安居工程”和“百镇建设行动”成效明显,百万人口大城市达到5个、新增4个,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9.2%、提高7.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吸纳农业转移人口100万人以上,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6282个,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新型城乡关系逐步形成。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确立农业农村改革主攻方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任务基本完成,培育家庭农场3.4万个、农民合作社7.4万个、龙头企业1万户以上,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显著,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4.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达1.5万亿元,均增长120%以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89万户;财税、金融、司法、社会治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任务基本完成,不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放合作高水平高端化推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成功承办举办财富全球论坛、世界华商大会、西博会、科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国际性会议和投资促进活动,累计引进到位省外、境外资金超过5万亿元,驻蓉领事馆达16家,在川落户世界500强企业达321户,成都双流机场开通国际航线100条、新增54条。长远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布局先后落户四川,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全省水电装机容量达到7095万千瓦,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初步建成;交通领域投资连续5年居全国前列,高速公路、铁路、高等级航道里程分别达6610公里、4620公里、1515公里,进出川大通道达29条、新增12条;天府国际机场获批并开工建设,一举奠定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地位,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持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每年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全省财政民生投入占年度公共财政支出提高并稳定在65%左右,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7%、11.5%,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老龄、关心下一代等事业长足发展。思想文化建设成果丰硕,中国梦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扎实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向上向好,涌现出兰辉、菊美多吉等一批先进典型,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小康建设成效明显。绿色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打响,绿化全川行动扎实开展,全省五分之二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累计植树造林5020万亩。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壮大,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外事侨务、港澳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有力发挥,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持续深化,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显著,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过去五年,四川面临多重特殊矛盾和重大考验,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旧动能转换时不我待;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再次发生芦山强烈地震,旧伤未愈、又添新创,四川是否安全、“地方作为主体”新体制下重建能否圆满完成,各方高度关注;藏区发展民生稳定任务繁重,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解决寺庙深层次问题、实现长治久安,面临诸多挑战;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特别是彝区藏区深度贫困与自然条件、民族宗教、社会治理等因素交织,脱贫攻坚更具特殊性艰巨性;干部队伍中腐败问题集中暴露,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恶劣影响,政治生态重塑任务艰巨。我们迎难而上、勇于担当,集中力量打了几场硬仗,着重抓了一批关乎全局和长远的大事难事。我们保持专注发展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鲜明提出“转型才能更好发展、后发也要高点起步”,坚持调存量和扩增量并举,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主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2013年以来关停小煤矿753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488户,提前完成国家任务;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积极培育高端现代产业,集中培育航空与燃机、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现代金融、旅游、石墨烯等一批重点产业,把全面创新改革作为引领发展的“一号工程”,列出9张清单全力推进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1.6万亿元、增长128%,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2%、提高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经济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变。我们着眼同步全面小康,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念兹在兹、唯此为大,锁定“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四大片区”和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驻村帮扶机制,打出组合拳。坚持以上率下,省级领导和各级干部带队开展多轮全覆盖调研督导,扎实推进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就业增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金融扶贫等,创新设立“四项基金”,广泛开展“四好村”创建,抓好省内外对口帮扶,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750万减少到2016年底的272万、贫困发生率从11.5%下降到4.3%,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我们切实担负地方主体责任,奋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重大胜利。面对突如其来的芦山强烈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迅速有序科学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千方百计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科学谋划推进灾后重建,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经过1000多个日日夜夜艰苦奋战,三年重建任务圆满完成,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一批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实施,一批旅游文化特色小镇相继建成,灾区“造血”功能明显增强,“户户安居乐业、民生保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文明进步、同步奔康致富”的规划愿景正在成为美好现实,灾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我们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用力推动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始终着眼全局谋划推动民族地区工作,把藏区彝区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一起抓,规划实施两轮“三年交流大会战”,全域旅游、现代农牧业等特色经济蓬勃发展;扎实推进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和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抓好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建设,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和“一村一幼”,社会民生事业水平大幅提升;常态化推进民族地区依法治理,抓好彝区禁毒防艾,加强寺庙依法整治和规范管理,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感恩”主题教育,“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成为广泛共识,四川藏区静悄悄地发生了根本性历史性变化,实现了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们坚定推进从严管党治党,集中打了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持久战。全面审视干部队伍实际,作出“三个不可低估”重要判断,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方位着力,彻底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把纪律规矩提在前面,实现本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市县党委巡察全面推开,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中央纪委有力指导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反腐败斗争高压性态势已经形成。驰而不息整饬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围绕中心工作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注重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展现出奋发有为精神状态,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成为自觉追求,全省政治生态发生了可喜变化。五年砥砺奋进拼搏实干,我们在把牢方向中坚定了必胜信念,在攻坚克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开拓进取中谱写了发展新篇。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深切关怀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奋斗、苦干实干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向全省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解放军、武警驻川部队和中央驻川单位,向支援我省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的中央国家机关和兄弟省(区、市),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四川建设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我们清醒认识到,人口多、底子薄、欠发达、不平衡仍然是最大省情,区域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创新创造活力有待加强,加快转型发展、提升供给质量的任务十分繁重;脱贫攻坚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治理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三个不可低估”形势判断仍然没有过时,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需要持续用力。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回顾五年奋斗历程,我们坚持把中央精神与四川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既收获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又形成了一系列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加深了对做好四川工作的认识,坚定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决心。第一,方向问题始终是决定治蜀兴川事业成败的根本所在,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在四川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这样才能确保事业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第二,四川的基本省情决定了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兴省之要、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为核心任务,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才能加快闯过转型升级这道关口,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第三,四川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必须事不避难、统筹兼顾、谋定后动、勇于担当,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列出清单、挂图作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这样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步一个脚印实现既定目标。第四,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必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切实把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这样才能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第五,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在人民,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才能汇聚起强大合力,不断夺取治蜀兴川新胜利。第六,党的伟大工程保障党的伟大事业,必须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党员干部心思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这样才能为四川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这些经验启示弥足珍贵,要一以贯之坚持下去并不断丰富发展。五年奋进前行,五年夯基蓄势,四川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将鼓舞我们信心满怀,步履坚定去开创更加美好未来!二、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揽治蜀兴川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开启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最具决定性的政治成就,是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形成和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最具时代性的理论成就,是推动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最具标志性的实践成就,是开创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在推进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非凡的理论勇气、高超的政治智慧、坚韧不拔的历史担当,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境界,续写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所以不断开创新局面,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导。面对新的伟大实践,我们必须毫不动摇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思想旗帜、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始终以此统揽四川各项工作,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中国梦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主线,指明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方向,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不懈追求、接力奋斗。四川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必须高扬中国梦精神旗帜,在决胜全面小康中阔步前行,在建设经济强省中不懈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四川应有贡献。要始终保持“四个自信”政治定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胜信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为什么、怎么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面对各种困难挑战,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偏离,紧扣四川实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更好满足全省人民对经济发展、生活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期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展现更大作为。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四个全面”是习近平总书记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提出的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治国理政战略布局,是事关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总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重大战略目标,居于引领地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必须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科学内涵、内在逻辑和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六个毫不动摇”,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三严三实”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坚决有力刷新吏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把治蜀兴川事业推向前进。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走出新常态下四川转型发展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从经济发展新常态出发,鲜明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必须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四川发展,牢牢把握发展的基点在创新、支撑在协调、希望在绿色、空间在开放、目的在共享,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让全省各族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这个工作总基调和治国理政重要原则,确保四川改革发展行稳致远。稳中求进既是经济工作方法论,又是党中央治国理政重要原则。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必须把稳中求进贯穿四川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既做到稳增长、稳预期、稳就业、稳环境,又做到经济发展要进、创新驱动要进、脱贫攻坚要进、改革开放要进、民主法治要进、党的建设要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寄予厚望,在经济发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自贸区建设、脱贫攻坚、灾后重建、社会治理、藏区工作、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给予特殊关怀和强有力指导。特别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四川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再接再厉,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再立新功;强调当前要做好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创新创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项重点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牢记重托、积极作为,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努力开创四川发展新境界。三、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宏伟蓝图站在“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在历届省委奠定的坚实基础上,科学描绘富有时代精神、彰显四川特色、反映人民心声的发展蓝图。当今四川,发展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总体上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我们面临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一带一路”建设搭建了国际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四川与全球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合作领域越来越宽广,正加快融入世界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我们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方式正在加速转变,进入经济规模质量同步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多点多极发展整体跃升、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历史新时期,实现转型发展是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我们面临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等重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天府新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国家布局交汇叠加,脱贫攻坚、藏区彝区加快发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国家政策交汇叠加,乘势而上就能抢占先机;我们也面临多重风险挑战,经济发展压力、区域竞争压力、资源环境压力仍然较大,发展结构矛盾、民生需求矛盾、社会特殊矛盾相互交织,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稳定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必须以等不得的使命感、拖不得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勇于应对挑战,奋力抢抓机遇,在审时度势中谋划开启新的篇章。展望未来发展,我们要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美好愿景凝聚奋进力量。美丽,就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与美丽人居有机结合,充分绽放四川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繁荣,就是要推动经济繁荣与文化繁荣相互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充分释放创新创造内生动能,展现百业竞发之兴、万商云集之盛,形成活力迸发、欣欣向荣的蓬勃发展局面。和谐,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其居、畅其行、乐其业、授其教、医其病、养其老,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充分彰显四川安居乐业之幸、政通人和之福,让人们日子美、心气顺,生活越来越安逸,这幅正在徐徐展开的绚丽画卷,是中国梦四川篇章的生动写照,承载着富民强省的美好夙愿,描绘出治蜀兴川的锦绣明天,汇集了巴蜀儿女的共同期盼。今后五年,我们要始终不渝朝着“两个跨越”的奋斗目标坚定前行。决胜全面小康,是必须如期完成的首要任务,既要重视平均数大多数,又要重视极少数,做到领域、人口、区域全面覆盖,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继续推动“五位一体”建设全面进步,沿着这条康庄大道阔步前进;建设经济强省,是决定四川未来前途的历史使命,必须推动全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城市整体竞争力、区域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做到经济总量大、经济结构优、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实现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打下决定性基础。——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保持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经济总量达到4.2万亿元,到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努力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面开发开放上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质量再上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左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主体功能区布局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基本形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文化繁荣发展再上新台阶,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彰显中国气派、富集巴蜀特色的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现代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加强,社会治理更加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整体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今后五年,我们要坚定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路径选择,是推动四川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实现宏伟蓝图的关键之举。要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构建区域协同共兴、整体跨越提升的新格局。在区域经济发展大趋势下,赢得竞争优势越来越需要增长极的引领带动和点极之间的协同联动,促进区域内经济布局和要素配置优化,不断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整体性,必须坚持把多点多极支撑发展作为激发区域内在活力、增强四川经济实力的重大抓手,在提升首位城市的同时,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形成首位一马当先、梯次竞相跨越、多点多极共兴,同步全面小康的发展局面,打造引领西部、面向全国的核心增长区域。强化首位城市带头带动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支持成都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契机,统筹推进成德绵创新带建设和攀西协同发展;以建设天府新区、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为纽带,带动成眉、成资、成遂协同发展;以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为抓手,推动成乐、成雅协同发展;以共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平台,推进成都市和川南4市协同发展;以成渝深化合作为机遇,推动川东北5市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区发展;以共建产业园区和省内对口帮扶为载体,带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打造各具特色和支撑的区域经济板块,促进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把天府新区建成最具活力的新兴增长极,推动川南经济区建成长江上游重要城市群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川东北经济区建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攀西经济区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持续做大市州经济梯队、夯实县域底部基础,支持市(州)错位发展、竞相赶超,加快培育壮大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推动开发区园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引导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培植优势,加快县城和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壮大民营经济实力,支持有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强化市县协同联动,加强区域政策统筹,推动市(州)之间、县(市、区)之间基础设施、要素市场、公共服务等共建共享,最大限度优化整合资源、激发潜力活力,在优势互补中实现更大发展。要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构建“四化”同步发展、城乡共同繁荣的新格局。“两化”互动城乡统筹顺应把握了信息革命、产业融合、城乡发展的内在关系和演进规律,是当前历史阶段四川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必须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新型城镇化为载体、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更加注重发挥信息化的聚合、叠加、倍增效应,促进城镇布局与产业布局、经济区与城市群发展有机交融,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现代城乡形态。着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顺应全球产业变革大趋势,瞄准世界产业制高点,以提高技术含量、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为重点,加快产业层次迈向中高端,推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着力形成宜居宜业宜商的现代城镇体系,沿交通走廊布局发展经济走廊,建设成渝城镇发展轴、成绵乐城镇发展带、达南内宜城镇发展带和沿长江城镇发展带,支持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发展特色鲜明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促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城市群加快发展。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现代城乡形态,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动力转换接续、发展提质升级的新格局。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四川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必须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把创新驱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以科技创新带动理论、产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文化等全面创新,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突出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紧紧抓住改革试验重大历史机遇,深入探索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成徳绵等重点区域协同创新效应,带动川南、川东北、攀西等其他地区创新发展,让创新驱动成为全省发展主旋律。激发科技创新“第一动力”,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高端发展上不断取得突破,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好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用好创新人才“第一资源”,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导向,营造更具激励性和吸引力的制度环境,大力实施招才引智计划,把四川建设成为海内外高端人才汇聚高地、各类人才价值实现高地,让一切创新创造源泉迸发涌流,为转型发展打造强劲引擎、注入澎湃动力,推动我省经济加快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四川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作出的战略谋划,必将激励全省上下共同为之奋斗,一步一步把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制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根本举措。必须坚定作为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持续用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因城施策解决商业地产和部分市县商品房库存过多等问题,降低企业杠杆率,推动企业降本增效,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短板。加快培育新动能,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开展四川制造品牌创建,构建有利于人才、资本、土地等要素向实体经济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产业升级是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增加有效供给的着力重点。必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构建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双七双五”产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设备、页岩气、石墨烯等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经济新产业,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发展分享经济、数字经济。推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変,更大规模促进川货出川,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潜力。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增强资本市场、财富管理、结算中心、创投融资、新型金融等核心功能,提升金融要素集聚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通过努力,打造更多百亿企业、千亿产业、万亿集群,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整体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不能丢,必须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突出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抓好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实施“十大行动”,建设“四区四基地”,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要促进粮食稳定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和优质粮食生产功能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规范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深化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做强川酒、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猪等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供给,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坚持农业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走出一条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要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支持成都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县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实施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坚特产城融合建设新区,加快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突出住房居住属性,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深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动城乡生产生活方式同步变革。五、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转型发展“对内靠改革、对外靠开放”,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藩篱,把开放合作作为高点起步、高端切入的直接抓手,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蹄疾步稳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一手抓方案制定、一手抓任务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推进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和地方税收体系,推动融资平合发展转型。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强化改革统筹协调,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落实并不断完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9张清单,全面完成改革试验任务,引领带动全省各地创新发展。突出军民融合特色,创新军转民、民参军机制,深入推进与央属军工集团和中物院的务实合作,建设航空、航天、信息安全等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打造共通共用、共建共享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府新区成都科学城、德阳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重点创新区域建设。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新一轮技术创新工程,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产业。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紧盯科研、人才、机制等关键要素推进制度创新,打通军民融合、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三个通道”,让创新创造热潮在巴蜀大地蓬勃兴起。更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我们已经站在同世界深度互动、向世界深度开放的新起点,必须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汇聚资源要素,借势借力实现更大发展。要更加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精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突出制度创新这个核心任务,围绕打造“四区一高地”,加快投资贸易便利化和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带动和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坚持对标先进招大引强,务实办好重大展会和投资促进活动,加强与重要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加快中德、中法、中韩、中意、新川等国别园区建设,推进成渝经济区建设,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周边省(区、市)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比较优势,以机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为重点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长江上游航运物流中心,支持中欧班列(蓉欧快铁)加快发展,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国检试验区和开放口岸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特别是“四大片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以“绣花”功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统筹处理好点和面、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临界状态群众、“输血”和“造血”、物质和精神、制度安排和压实责任、继续攻坚和防止返贫的关系,继续打好“3+10+N”组合拳,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要围绕“两不愁”全力攻坚,着力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就业增收。围绕“三保障”全力攻坚,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深入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推进“9+3”免费职业教育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围绕“四个好”全力攻坚,在全面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同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四好村”创建,办好农民夜校,积极培育新风正气,引导贫困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围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全力攻坚,强化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发挥好财政资金放大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管好用好“四项基金”,对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围绕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力攻坚,强化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等制度和驻村帮扶机制,对接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藏,深入推进省内对口帮扶,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切实把脱贫攻坚这件头等大事抓实抓细抓具体,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打赢这场硬仗。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老人更长寿、孩子更欢乐、青年人有更多的机会。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视发展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加强高等教育,培育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深入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和体育活动,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探索建立全民体检资助制度,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补好儿科、全科医生、老年医疗护理等短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同题。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应对老龄化,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社会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着力解决城镇贫困群体困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地震灾区同步奔康。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推进综合改革试验,发挥生态优势、资源优势、红色文化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升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坚持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一起抓,落实民族地区特殊支持政策,继续推进“交通大会战”,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民族文化和生态产业,提高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继续做好地震灾区支持帮扶工作,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城乡建设“四大提升工程”,推动灾区跨越发展,确保同步实现小康,让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七、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巴山蜀水只有在绿色装点下才会更加美丽。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空间体系、产业体系、城乡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生态财富。持续加强生态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红线,推进脆弱地区生态治理,维护“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方位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做好川西北草原保护等工作。更加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地震、气象、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环保督察和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坚决有力治理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拳治理雾霾污染,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产业,做大做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实施“气化全川、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以环保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八、切实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思想舆论保证和精神文化支撑。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化拓展志愿服务,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核和当代价值,加强党史研究,做好档案工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深入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落实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发展振兴四川出版和四川影视,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支持文化创意、数字音乐、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巴蜀文化走出去。増强优秀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文化小康建设,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书供给模式,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名家工程等,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力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九、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侨等各领域统战工作。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深入开展法治四川建设。围绕中心大局科学立法,突出全面创新改革、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完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制度。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深化司法体制改为突破口推进公正司法,完善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构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固防线。着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民守法,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习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平安四川。做好成都和其他城市稳定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藏区依法治理和彝区禁毒防艾。深入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定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相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治蜀兴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定政治方向,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四个意识”转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省广大党员都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任何时候都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着力凝神聚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对马克思生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要全面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不忘根本,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党的政治理想、政治伦理、政治价值,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干净的政商关系,决不让封建糟粕侵蚀党内政治生活,决不让商品交换原则污染政治生态。始终遵规守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能力。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带动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在守正出新中实现自我升华。坚持除弊革新,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必须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好坚持、巩固和深化的文章。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走基层”、接待群众信访等制度,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精神,鲜明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导向,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沉下心来为党和人民干成一番事业。注重选贤任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认真践行好干部标准,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紧扣中心大局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和识别干部,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大规模培训干部,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全方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深刻汲取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更加重视正向激励,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理直气壮为改革创新、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全面落实“两个待遇”,精心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怀聚才用才,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地区、民族地区流动,让尊贤重才、见贤思齐蔚然成风。着眼国本强基,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分层分类推进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产业园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党员,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用责任担当展示共产党人时代风采。强化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題,坚决打赢反腐败正义之战。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突出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做好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和同级相互监督。按照统一部署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做到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坚持依规治党制度治党,更加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同志们!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重任,历史地落在我们肩上。面对全省人民的信任期待,面对新的“赶考”,我们必须勇于担当,不负时代、无愧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再立新功,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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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2日
2016年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第四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第五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第七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八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九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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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13日
2016年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提出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二、学习教育内容1.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2.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三、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5.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6.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四、组织领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1.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2.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3.注重分类指导。县(市、区)党委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4.发挥媒体作用。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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